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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消防支队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

作者:陆贞、付志伟     来源:广西消防网     发表时间:2008-07-21     浏览次数:    字号:    

       通讯员陆贞、付志伟报道:3月11日,贺州市消防支队下发《贺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确定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新确定了市、各县区190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范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

  从2月中旬以来,贺州支队开展了新年首轮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进行了审查,通过各大队的上报及支队的审核,最后确立了今年190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通知》要求各消防重点单位要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推行“四化”管理(消防管理数字化、消防知识普及化、消防设施标识化、疏散通道畅通化),提高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持落实每月检查和每日巡查制度,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对查出的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及时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及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消防隐患。同时《通知》要求各基层大队督促各重点单位要明确消防职责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实现责任到人,加强不时监管力度,每年检查不能少于两次;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对单位法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培训力度, 每年要举办一期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培训班,新上岗的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通知》强调,今年新增重点单位要建立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并且要将档案送到消防支队录入消防重点单位系统,形成电子档案;原重点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消防档案,对更改的内容要及时改正。各单位定人、定时对单位内部的消防器材装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认真填写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并且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结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并根据演练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预案内容,确保各单位的消防安全。
 

责任编辑:八步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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